建立共同担保基金 切实保障农民增收
发布时间::2015-12-3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建立粮食共同担保基金的调研思考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中“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抓紧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财政性资金注入等多渠道筹集的粮食收购工同担保基金,落实国有粮食企业自营收购资金”的要求,我们对全市目前的共同担保基金情况进行了摸底,并学习考察了省内其他几个县市的经验做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粮食共同担保基金的作用

一是减轻粮食购销企业的资金筹集压力。

我市粮食购销企业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微利和亏损状况,一旦出现粮食价格波动较大的年景,企业的亏损往往是出现百万基数的亏损。我市一百多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负债率一直在90%以上,企业粮食收购资金完全靠银行支行。我市一个中等规模的县级粮食购销企业,每年投入收购的金额都在几亿元不等,企业的自有资金极其有限,完全依赖于农发行的贷款支持。而农发行在贷款上的要求十分苟刻,不但要求企业将所有资产应抵尽抵,还需要交纳10%的担保金和10%的风险金,企业拿到手的贷款最后只有80%左右,这就大大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以我市前几年平均一年政策性收购资金30亿元计算,10%的担保金一年就需3亿元,考虑夏秋两季担保金一年至少也需要2亿左右。多方建立粮食共同担保基金不仅可以减轻粮食购销企业筹集压力和负担,更可以促进企业收购更多的粮食,更好的为农民增收服务。

二是保证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往年的收购时期,由于收购资金筹措不及时,经常会存在农户售粮款不能及时拿到手的情况。如何避免出现“打白条”现象,让农民劳作了一年收获的粮食及时卖个好价钱,2004年中央出台最低收购政策,托底保护全国农民利益。仅2014年我市托市收购粮食27亿斤,政策性收购资金达35亿元,2015年由于库容小,政策性收购资金也在30亿元左右。但是一旦中央取消托市政策,如何筹集30几亿元的粮食收购资金,靠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显然是天方夜谭,靠银行支持也是杯水车薪,只有靠政府主导、财政注资建立共同担保资金,才可避免出现“卖粮难”、“打白条”等情况的发生。从而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三是降低银行放贷风险。

农发行对于政府参与到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建立中来非常支持,有了政府担保和支持,农发行的贷款发放在审批等环节上可以节约很多程序,加快贷款发放的进度。扬州市农发行甚至将建立粮食共同担保基金工作纳入了对各支行年度目标中进行考核。以政府为主导、以县级为单位建立粮食收购担保基金,让银行规避了资金风险,使其可以放心的将贷款及时贷给粮食购销企业。

二、目前我市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建立的情况

我市是粮食主产区,2014年我市国有粮食收购量在48亿斤左右,其中小麦28亿斤、稻谷20亿斤。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27亿斤,占收购总量的56%。按规定粮食收购如果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贷款由中储粮企业统一向农发行办理;不能启动最低收购价或在启动最低收购价之前的收购,则由收购企业自筹。所以建立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必须及早提上日程。目前我市九个县(市、区)已经建立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的有两家,分别是阜宁县和东台市,其他各县也正在筹划和推进中。

阜宁县今年6月份由县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出资500万元,存入县农发行共同担保资金专用账户,县粮食发展总公司出资1126万元,政府与企业共同担保基金合计为1626万元。在今年的夏粮收购中,由于有了共同担保基金,申办贷款授信快、额度高,为全县粮食收购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县政府出台的文件中明确了全县筹集粮食共同担保基金5000万元,其中县财政3000万元,县粮食局2000万元,分三年到位。阜宁县做法的特点是在政府牵头并提供了60%的担保资金,基本上满足了阜宁县粮食收购贷款的需求,问题是资金流动性差,县农发行要求,共同担保基金只进不出,降低了共同担保基金的资金使用率。

东台市由财政出资100万元,市粮食购销总公司出资440万元,共筹集资金540万元。东台市财政局、东台市粮食购销总公司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台市支行三方签订了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管理协议,协议明确了共同担保基金的筹集方式、用途和管理办法。在今年的夏粮收购中通过共同担保基金贷款5400万元。东台市的做法特点在于监督管理规范,三方通过协议对基金的监管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问题在于财政资金占比过小,基金规模小,如果取消政策性收购,可能只是杯水车薪。

三、周边市县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建立的情况

淮安市是全省率先建立县级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的产粮大市。自2013年以来,淮安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各县区必须足额建立以财政注资为主的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并将其列入对县区政府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到今年初淮安市各县区共筹集担保基金1.73亿元,其中县区财政出资9470万元,占55%,可以申请收购贷款17亿元,基本解决了粮食收购资金的筹集问题。收购前,市县粮食部门和农发行充分沟通协调,做好资金需求测算、额度申请、贷款发放等工作,然后农发行按照收购进度拨付贷款,确保国有粮食企业3—5天的收购资金需求量。三年来,该市没有出现因收购资金不足而打白条的问题。

兴化市是全国排名第四的超级产粮大县, 2013年由兴化政府出面,由财政拿出2000万元以借款的形式借给兴化市粮食局,并由兴化市城投公司担保,以兴化市粮食局的名义存进兴化农发行,粮食共同担保基金不足部分由市粮食购销总公司补足。在近几年国家托市政策的背景下,兴化市仍通过县级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争取到了一亿多的粮食收购贷款,让企业在粮食收购中底气十足。

淮安和兴化市的特点:一是两家成立县级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的背景相同,都是在收购中出现了卖粮难打白条的现象,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淮安市书记亲自打电话给各县书记,市长亲自会办落实,从而促成了有政府注入资金的县级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的建立。二是政府将建立担保基金工作纳入了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范围,每年对县级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进行考核督查。淮安市委、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分别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对建立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的几点建议

1. 务必从保障农民增收的政治高度认识到建立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务院、省、市政府都发文明确,要建立政府主导、财政注资的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这是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之策,我们要多算千家万户农民增收的经济账,多算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账,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共同推进以县(市、区)为主体建立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

2. 快行动,早落实,整体测算,分步到位。

初步估算,全市每年粮食收购资金在30亿元左右,按1:10的信贷授信比率,全市需建立共同担保基金2—3亿元。各县(市、区)平均应建立共同担保基金2000—3000万元,按周边县市财政注资55%—60%的做法,各县(市、区)财政注资应在1100—1800万元。我们建议各县(市、区)对资金需求进行整体测算,并可结合实际2—3年内分步到位。在2016年夏粮收购前完成共同担保基金的建立工作,在托市政策执行期间能充分发挥补充收购和提升企业自营能力的促进作用,在托市政策取消时担保基金能满足粮食收购的需要,保证平稳过渡。

3. 抓督查,严考核,全力推进,全面发动。

领导重视、政府推动是周边地区建立共同担保基金的成功经验,我们可以学习借鉴淮安市的做法,把建立共同担保基金的工作纳入全市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目标考核中,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一抓到底。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全面发动,全力推进,确保在2016年夏收前全市家家都建成,两年内建成规模,确保满足全市粮食收购需要,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

4. 规范管理,规范运作,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财政、粮食部门、农发行要签订担保基金的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明确参保对象、账户管理、筹资渠道、资金来源、支取规定等实施细则,建立适应市场化运作方式的长效管理机制。粮食共同担保基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专户设分户账,详细记录各协议单位缴纳担保基金的数额和流入、流出等变化情况,并由农发行负责监督管理。协议单位按照贷款授信额度缴纳担保基金。凡使用共同担保基金取得信贷资金收购的粮食,必须指定专仓存储,确保数量真实。粮食出仓实行报告制度,销售回笼款必须及时足额存入农发行专户,以便于及时归还贷款,确保资金封闭运行,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成本,增加企业效益。

5. 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实现多方共赢的目标。

粮食部门要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并支持农发行加强对贷款资金的监管,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合力保证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的安全。特别要增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资金安全意识,在储备轮换、自主经营等各项工作中,始终绷紧“资金安全”这根弦,不求利益最大化,只求利润合理化、资金安全化。要积极争取农发行的理解和支持,建议在企业粮食销售结束贷款归零后,农发行能适当降低担保基金的存款额,提供资金的使用率,支持企业健康发展。要积极推进粮食企业改革转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尽快办理土地出让手续,降低资产负债率,将部分资产处置资金注入共同担保基金,争取逐年降低财政资金在共同担保基金中的比重。

建立共同担保基金,既可以破解粮食企业收购资金的瓶颈,也可以防控金融信贷风险,更可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效果,缓解农民卖粮难矛盾,对保障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必须抓上手,抓到位,抓出成效。(财务审计处)

【打印本页】【加入收藏】【关  闭】
主办:江苏省www.b82.com
主办单位:江苏省www.b82.com 承办单位:江苏省盐城市粮食行业协会 电子信箱:yclsj666@163.com
备案号:苏ICP备09042975号 技术支持:南京南大尚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